签了租房合同,约定提前退房押金不退,这是否合法?
我之前租了个房子,签合同的时候没太注意,后来发现上面写着提前退房押金就不退了。我现在因为工作变动得提前搬走,想问问这种约定真的有法律效力吗?到底能不能退押金呢?就想了解下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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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了租房合同,约定提前退房押金不退是否合法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意味着如果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如果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提前退房押金不退,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这种约定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提前退房属于违约行为,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不退还押金。比如合同里清晰写明,若承租人提前终止租赁关系,押金不予退还,那么从合同角度,房东不退押金是有依据的。
然而,如果合同没有这样的明确约定,那么就要依据法律的一般规定来判断。在租赁关系终止且承租人无违约行为时,出租人应依法退还押金。即使合同约定提前退房押金不退,但如果该约定存在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承租人也可以主张撤销该条款,要求退还押金。比如,合同中其他条款对承租人极为不利,只有这一条关于提前退房押金不退的规定加重了承租人不合理负担,就可能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
另外,如果是因为出租人的原因导致承租人不得不提前退房,比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那么承租人提前退房不属于违约,出租人不仅要退还押金,还可能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总之,不能简单说提前退房押金不退就一定合法或不合法,要综合合同约定、实际履行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等来判断。
相关概念:
合同履行:就是合同双方按照合同里约定的内容,去完成自己该做的事情,比如承租人按约交租金,出租人按约提供房屋。
违约责任:就是合同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做事情,要承担的不利后果,像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
显失公平:就是合同的内容对一方特别有利,对另一方特别不利,严重违反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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