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离职工资只发80%合法吗?

我在试用期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准备离职,可公司说只能给我发约定工资的80%。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怎样才能保障自己能拿到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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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离职工资只发80%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如果企业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薪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计发试用期薪酬,且该薪酬不低于所在企业同种岗位最低档次薪资水平以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这种做法就是合法的。 例如,某公司某岗位最低档工资为3000元,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为4000元的80%,即3200元,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元,这种情况下,公司按约定支付80%的工资是合法的。 然而,如果试用期工资低于公司同岗位最低档次工资的规定标准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这样的约定便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某岗位最低档工资为3500元,约定试用期工资按4000元的80%计算为3200元,此时该约定因低于岗位最低档工资而不合法;或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3300元,按约定的80%计算出的工资低于此标准,同样也是不合法的。 若遇到公司支付的试用期离职工资不合理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补足差额。如公司不及时处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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