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的公司去上班有风险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去刚开业的公司上班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是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刚开业的公司可能由于管理不规范等原因,不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员工来说,一旦权益受损,很难举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进而无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 其次是社会保险缴纳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新公司可能因资金紧张或对社保政策重视不足,不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这会使员工在遇到生病、工伤、失业等情况时,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所有费用都得自己承担,增加经济负担。 再者是工资支付风险。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刚成立的公司可能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导致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长时间拖欠工资会影响员工的生活质量,员工虽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工资,但这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最后是公司经营不善带来的风险。刚开业的公司在市场上立足不稳,很有可能面临经营困难甚至倒闭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面临失业,而且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支付员工的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员工的权益也会受到损害。 不过,并不是所有刚开业的公司都存在这些问题,员工在入职前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信誉等信息,入职后也要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发现问题及时与公司沟通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