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器出售不退换是否合法?


在探讨玉器出售‘不退换’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商家标注的‘出售不退换’就属于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如果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出售不退换’这种表述明显限制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所以在很多情况下是无效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一定的权利。该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果玉器存在质量问题,比如有裂纹、瑕疵等,那么消费者就有权利要求退换。 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因为玉器的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财产损失,商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过,如果玉器不存在质量问题,并且商家在销售时已经向消费者充分告知了商品的情况,消费者是在知情且自愿的情况下购买的,那么商家‘出售不退换’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合理的。但即便如此,这也不能完全排除消费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的退换货权利,比如商家存在欺诈行为等。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玉器出售‘不退换’就是合法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