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劳动法进行劳动碰瓷合法吗?
我是个小老板,最近遇到个员工,入职没多久就开始找各种理由挑刺,还说要去告我违反劳动法,感觉他就是想借此讹钱。我想知道这种利用劳动法进行所谓“碰瓷”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怎么认定,是不是合法的呢?
展开


在探讨利用劳动法进行“劳动碰瓷”是否合法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劳动碰瓷”的含义。“劳动碰瓷”指的是部分人故意利用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中的漏洞,通过制造证据、恶意诉讼等不正当手段,以获取额外的经济赔偿或补偿。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劳动法的立法初衷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民法和刑法也有相关规定来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如果劳动者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方式进行所谓的“维权”,这种行为明显违背了诚信原则。比如,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事后却以未签合同为由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或者故意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然后主张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另外,如果“劳动碰瓷”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若劳动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用人单位的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就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所以,利用劳动法进行“劳动碰瓷”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收集证据、积极应诉等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时,也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的裁决,不会让“劳动碰瓷”者得逞。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