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买的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和伴侣在结婚后买了套房子,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都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呢?以后要是有什么问题,我在这房子上会有权益吗?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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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婚内买的房子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婚内购买房子的资金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用夫妻婚后的工资收入、经营所得等购买的房子,即便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笔购房资金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的,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是一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购房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该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就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款购买了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且有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能证明资金来源是婚前财产,这种情况下房子可能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该房子归登记一方所有,那么按照约定,该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约定必须是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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