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承诺未兑现是否算欺骗消费者?
我在一家店里买东西,商家当时承诺会赠送赠品,结果付完钱之后又说没有赠品了。我感觉自己被坑了,想知道商家这种承诺未兑现的情况,算不算欺骗消费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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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承诺未兑现是否算欺骗消费者,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欺骗消费者”的含义。简单来说,欺骗消费者就是商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让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在法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商家在做出承诺时,就没打算履行承诺,比如根本没有赠品的库存却承诺赠送,或者明知自己无法做到某些服务却向消费者承诺,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欺骗消费者。因为商家是故意通过虚假承诺来吸引消费者消费,使消费者基于错误的认知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然而,如果商家是因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比如供应商突然断货、意外事件等,导致无法兑现承诺,并且商家及时告知了消费者,这种情况下一般不算欺骗消费者。不过,商家还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按照法律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采取补救措施,像退款、补偿等。 所以,当遇到商家承诺未兑现的情况时,消费者要先了解商家未兑现承诺的原因,收集好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商家承诺的记录等。如果认为商家存在欺骗行为,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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