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还要求工作是否合法?
我每天正常下班时间是六点,可老板经常在下班后给我安排工作任务,让我继续干活。我感觉这样占用了我的私人时间,想问问这种下班还要求工作的情况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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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还要求工作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加班的概念。加班就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又安排其工作的情况。正常工作时间是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天或一周内应该工作的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因为生产经营有需要,并且和工会以及劳动者协商好了,是可以让劳动者在下班之后继续工作的,但要符合时间限制。 同时,《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下班之后工作,就需要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加班费。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协商,强制要求劳动者在下班之后工作,或者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长,又或者不支付加班费,这些情况就是不合法的。劳动者遇到这种不合法的加班要求,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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