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辞职但没写辞职申请算不算辞职?
我跟领导口头说了辞职,没写书面的辞职申请。现在公司说我没正式辞职,还得继续上班。我就想问问,我口头说辞职了,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辞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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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口头辞职但没写辞职申请是否算辞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得知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强调了“书面形式”,从这条规定来看,正常情况下,书面通知是劳动者辞职的法定形式。因为书面形式能够明确、清晰地表达劳动者的辞职意愿,并且有记录可查,方便双方保存证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口头辞职就一定无效。如果用人单位认可了劳动者的口头辞职,并且双方按照辞职的流程进行了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等一系列操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口头辞职也可以被认定为有效。这是因为双方已经通过实际行动达成了一致,完成了辞职的相关事宜。 另外,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以口头方式向用人单位表达了辞职意愿,且用人单位也知晓该意愿,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辞职有效。例如,有同事作为证人证明劳动者向领导口头提出了辞职,或者有与领导关于辞职的通话录音等。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认可口头辞职,坚持要求书面申请,而劳动者又没有书面提交辞职申请,那么从法律规定的严格角度来讲,可能不能认定为已经有效辞职。劳动者还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比如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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