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性骨折是否属于工伤?
我在工作时发生了骨折,去医院检查发现是病理性骨折。我不太清楚这种因为自身疾病因素导致的骨折,在工作中发生了能不能算工伤。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病理性骨折应不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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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病理性骨折是否属于工伤,需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看看工伤认定的一般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等。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等。 对于病理性骨折,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外力作用,即使本身存在病理性因素,但外力作用直接导致了骨折的发生,那么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比如在工作中被重物砸到,引发了原本就有病理性问题部位的骨折,这种情况下,外力是导致骨折的直接诱因,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通常可以认定为工伤。 然而,如果病理性骨折纯粹是由于自身疾病的自然发展导致,与工作中的外力、工作环境等因素没有直接关联,那么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比如员工本身患有严重的骨质疏松等疾病,在正常的日常工作活动中,没有受到明显的外力冲击,仅仅是因为自身骨骼状况恶化而发生骨折,这种情况就很难认定为工伤。 所以,病理性骨折是否属于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骨折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以及与工作的关联性等多方面因素,最终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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