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算劳动合同吗
我最近找了份工作,公司说先签个试用期合同,等试用期过了再签正式劳动合同。我就有点疑惑,这个试用期合同能算劳动合同吗?要是不算的话,我在试用期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想了解下试用期合同到底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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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合同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表明,若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此合同直接视为正式劳动合同。 试用期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它可以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权益。比如,用人单位要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劳动保护,按时发放工资。而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时长也有明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时,双方的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就已确立,用人单位需按照正式劳动合同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相关待遇,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就意味着,即使是试用期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相关概念:(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互相选择的期限 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实际劳动关系 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获得的工资等报酬 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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