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了吗?
我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之前听说房产继承要去做公证,手续还挺麻烦的。但最近又听人说现在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了,我不太确定这是不是真的。我就想问问现在到底还需不需要公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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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房产继承通常需要办理公证,这是因为公证能够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减少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不过,现在房产继承并非一定需要公证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就表明,公证不再是房产继承登记的必要条件。 不进行公证而办理房产继承时,继承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来证明自己的继承权。比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它可以是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等,以此来证实被继承人已经去世。同时,还需要提供遗嘱(如果有遗嘱的话),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并且要提供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像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来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 虽然不公证能节省一定的时间和费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因为没有公证机构对继承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继承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争议,可能会导致登记手续无法顺利办理。所以,是否选择公证,继承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如果继承人之间关系明确、材料齐全,不公证也能完成房产继承登记;但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存在潜在的纠纷风险,办理公证可能是更稳妥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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