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区丢东西,物业是否有责任?
我家小区公区的监控一直是坏的,最近我在小区公共区域丢了东西,找物业调监控发现根本用不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对我丢东西这件事有没有责任呢?我能不能要求物业赔偿损失?
展开


在公区丢东西,物业是否有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物业服务合同这个概念,它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物业有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管理和维护,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对公共区域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要配备完善的监控设备、安排安保人员定时巡逻等,而物业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导致业主在公区丢东西,那么物业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像您小区公区监控一直是坏的,这说明物业没有尽到维护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的义务,没有为业主提供安全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可能要对您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或者物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安排了安保巡逻等,而业主丢东西是由于不可抗力、第三人的侵权行为等原因造成的,那么物业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比如有小偷潜入小区偷了东西,物业安保人员在正常巡逻且没有发现异常情况,这种情况下物业就很难被认定有责任。 所以,当公区丢东西时,要判断物业是否有责任,关键要看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物业是否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如果您认为物业有责任,可以先和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