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是永久产权吗?
我买了套房子,拿到了不动产证。但我不太清楚这个不动产证代表的产权是不是永久的。我担心以后会不会有产权到期之类的问题,影响我的权益。想问问大家,不动产证到底是不是永久产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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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并非完全等同于永久产权,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我们先来说说房屋产权的构成,它其实包含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这两个部分。房屋所有权,从法律层面来讲,是指房屋的所有者对其房屋拥有全面、排他的支配权。简单地说,你买了房子,那这房子从你买下并获得合法手续那一刻起,就永远是你的,没有时间限制,这就是房屋所有权的永久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里的不动产就包含了我们的房屋,所以只要房屋存在,房屋所有权就一直归属于所有者。 然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限制的。因为我国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我们平时购买的商品房,使用的一般是国有土地。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也不一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最高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使用年限最高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年限最高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年限最高为50年。 不过,对于居住用地,《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一规定让住宅用地的业主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有了明确的保障。而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所以,不动产证的产权不能简单地说是永久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居住用地到期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则按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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