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宅夫妻共同出资翻建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和配偶在农村,用夫妻共同的钱对住宅进行了翻建。现在想了解下,这样翻建后的农村住宅,在法律上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啊?就想弄清楚这房子到底怎么算,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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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宅夫妻共同出资翻建后,通常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首先来说说宅基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村民,但村民没有所有权。不过这并不影响对翻建房屋性质的判断。 从法律规定看,《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夫妻共同出资翻建农村住宅,这一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翻建后的住宅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夫妻双方一起拿出积蓄,购买材料、聘请工人对农村住宅进行翻建,这种情况下,翻建后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证据证明翻建资金全部来源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双方明确约定该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下,翻建后的房屋可能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但要注意,这种特殊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总之,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出资翻建农村住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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