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的自建房是否属于夫妻双方财产?
我和爱人结婚后一起建了房子,现在有点担心房子的归属问题。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结婚后建的自建房是不是就一定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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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结婚后的自建房是否属于夫妻双方财产,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结婚后的自建房,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出力建造的,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建造过程中,双方都投入了资金、劳动等,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然而,如果建房资金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同时建房过程中另一方没有实质的资金或劳动投入,那么这种情况下,该自建房可能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建房,并且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该自建房也可能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结婚后的自建房不一定就属于夫妻双方财产,要结合建房资金来源、双方的投入情况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赠与等情况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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