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婚后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我爱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呢?要是以后有个什么事儿,我会不会没有权益?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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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面就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用这些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自然也是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一起赚钱买的房子,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不影响其共同财产的性质。 其次,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通常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买好了房子并完成登记,那这房子就是其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综合购房时间、资金来源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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