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夫妻财产?
我和我爱人婚后买了一套房,但是房产证上只写了我爱人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套房子在法律上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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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夫妻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如果房子是在夫妻结婚之后购买的,即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通常情况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夫妻共有。例如,夫妻婚后用双方的工资收入攒钱购买了一套房产,虽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它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就购买了房产,并且付清了全部房款,房产证也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前财产是个人在结婚前就拥有的财产,其归属是明确的,不会因为结婚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也是自己的名字,结婚后这套房子依然是他个人的。 最后,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证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产仍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虽然房子产权主要归首付方,但另一方在婚后参与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是有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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