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试用期是否需要交社保?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目前还在试用期。公司说试用期不给交社保,转正后才交。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入职试用期公司到底应不应该给交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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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入职试用期公司是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这里所说的强制性,是指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就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员工自入职第一天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不管是在试用期还是转正后,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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