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否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目前正处于试用期。公司说试用期先不给我交社保,转正之后再交。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试用期公司到底应不应该给员工缴纳社保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试用期内公司是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社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工之日”,并没有区分是否处于试用期。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进一步明确了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处于试用期为由,拒绝为其缴纳社保。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