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间是否需要交社保?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目前处于试用期。公司说试用期不给交社保,转正之后才交。我有点担心这样是否合法,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来说,试用期期间到底需不需要交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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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试用期期间是需要缴纳社保的。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工之日”,并没有将试用期排除在外。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自然也不例外。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进一步强调了,从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那一刻起,双方就形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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