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全部由个人承担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说社保费用要全部由我个人承担。我觉得不太对劲,但又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我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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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全部由个人承担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保的基本概念。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在我国,社保费用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例如,养老保险一般是单位缴纳一定比例(通常为16%左右),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大概在6% - 10%,个人缴纳2%左右。 如果用人单位将本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保部分也让个人承担,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因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转嫁给员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社保费用。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改正。此外,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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