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金和定金有区别吗?
我最近在看房子,和中介或者房东沟通的时候,有时候听到说意向金,有时候又说定金,我不太清楚这两个到底有啥不一样。我想知道在实际交易中,意向金和定金在法律上具体的区别在哪儿,会不会对我的权益有影响。
展开


意向金和定金是有区别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约束力方面**:意向金性质上属于合同预付款,没有承约性质,也就是说它没有像定金那样严格的约束效力。而定金属于签订合同的担保,具有承约性质,能约束买卖双方。例如,在房产交易中,如果一方反悔,定金可能不予退还或者需要双倍返还,而定意向金一般可根据涉案合同具体约定进行处理,通常可退回给买方。 **表现形式方面**:意向金需要签订订购书、预购书等,它是主合同前的预约合同;而定金是实践合同,以实际交付为准,并且从属于主合同。比如,在购买商品时,支付意向金可能只是初步表达购买意向,签订一个预约性质的协议;而支付定金则意味着在主合同框架下对交易进行了一定的担保。 **法律后果方面**:一般情况下,意向金可退还。因为它主要是表明买方的购买意愿,并不对交易双方产生法律上的强有力的约束力。而定金一旦交付,若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基于定金的担保性质所决定的,其目的是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而对于意向金,法律并没有专门的条文进行规定,其处理主要依据双方的约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