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是否有补偿金?
我在公司工作了好几年,现在劳动合同马上到期了,公司还没有明确说要不要续签。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拿到补偿金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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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是否有补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原来工资是5000元/月,公司提出续签合同,工资涨到6000元/月,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不想续签,此时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比如原来有餐补、交通补贴等福利,续签时公司取消了这些福利,员工因此不续签,公司就要支付补偿金。 要是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同样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劳动者本人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在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发。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其中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多种情形,其中就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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