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新注册新名称是否有赔偿金?
我们公司最近重新注册了新名称,我担心这会对我的权益有影响。我 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不需要给员工赔偿金呢?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想咨询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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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新注册新名称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公司重新注册新名称,这在法律上属于公司名称的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并不等同于公司主体资格的消灭和新主体的产生,它本质上还是原来那个公司,只是换了个名字而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仅仅是公司名称变更,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员工和公司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公司一般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的。
然而,如果因为公司重新注册新名称,伴随着一些实质性的变化,从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就另当别论了。比如公司以重新注册新名称为由,要求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新合同降低了员工的工资待遇、工作条件等,员工不同意签订新合同,公司因此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形。此时,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公司在重新注册新名称过程中,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合同主要内容,导致员工离职,也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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