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工留薪的工资是否算劳动报酬?
我因工伤在家待工,单位给发待工留薪 的工资。我不太确定这部分工资算不算劳动报酬,毕竟我这段时间没实际工作。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待工留薪的工资到底算不算劳动报酬呢,这对我之后一些权益可能有影响。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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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工留薪的工资是算劳动报酬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报酬的概念。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所应获得的收入。待工留薪期间,虽然劳动者没有实际在岗位上进行工作,但这是基于工伤等合法原因导致的暂时不能工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并且劳动者是因为为用人单位工作而遭受了工伤等情况才进入待工留薪状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明确了在停工留薪(待工留薪)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保持不变。而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待工留薪的工资是作为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应得的劳动报酬的一种延续。它保障了劳动者在因工伤等情况无法正常工作期间的基本生活和经济来源,也是对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的一种合理补偿。这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符合劳动报酬的本质含义,即基于劳动关系,劳动者应获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