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坐牢后工伤还需要赔偿吗


老板坐牢后,工伤依然是需要赔偿的。 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不管老板处于什么状态,其所属的用人单位都需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责任。也就是说,即便老板坐牢,单位对工伤人员的赔偿责任并不免除。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比如医疗费、康复费等。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41条,当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事故发生时,则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责任。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凡是按照本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却未能参保的用人单位的员工因工受伤者,其相关治疗费用应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其标准进行负担支付。 再者,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之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后,会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 另外,在老板坐牢期间,如果工伤单位有能力,应及时垫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单位垫付的费用在老板服刑结束后,可向其追偿。 老板服刑后,对于服刑期间未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要继续支付;服刑期间因工伤导致劳动者后续产生的治疗或康复费用,同样由工伤单位承担。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汇集而成的专项基金,用于支付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包含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享受的一系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方面的待遇,像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的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