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换的单位觉得不行跳槽了算辞退吗?
我刚换了个单位,干了没多久发现这单位不太行,我就跳槽走了。但现在有点担心,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是被辞退啊?我想了解一下这两者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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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跳槽和辞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跳槽通常指的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主动辞职。而辞退则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表明劳动者有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即可。像你刚换单位觉得不行后跳槽,这属于你主动做出的离职决定,符合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所以不算辞退。 辞退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解除合同,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非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有明确规定。而你是主动跳槽离开单位,并非用人单位基于这些法定情形来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所以,从法律定义和规定来看,你这种情况不属于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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