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没交社保可以请求裁决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打算申请劳动仲裁,可我不知道在这种没交社保的情况下,通过劳动仲裁我能请求裁决些什么权益。希望了解一下具体可以主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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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请求裁决以下事项: 首先是补缴社保。这是很常见的诉求。社保是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的,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 其次是支付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了其他损失,比如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导致的医疗费用损失等,劳动者也可以在劳动仲裁中请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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