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社保劳动仲裁赔偿有怎样的一览表?


当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赔偿情况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以下是具体的赔偿内容。其一,补缴社保费用。这是最基本的赔偿方式。仲裁机构通常会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具体金额按照当地社保政策规定,根据劳动者的工资基数、工作年限等来计算。比如,某地区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为8%,若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用人单位未缴纳一年,那么仅养老保险一项,单位需补缴的费用就是5000×16%×12 = 9600元。其二,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未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半,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6000×3.5 = 21000元。其三,赔偿劳动者因未缴纳社保造成的损失。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如无法报销医疗费、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等,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劳动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具体的损失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劳动者因病就医,因单位未交医保无法报销,产生了5000元的医疗费用,那么单位就需要赔偿这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