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告公司不交社保,劳动仲裁会如何处理?


当员工以公司不交社保为由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仲裁的处理过程和结果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从劳动仲裁的处理流程来说,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机构会先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一旦受理,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仲裁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公司则需要对自身的行为进行说明和举证。 关于仲裁结果,一般会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仲裁机构认定公司确实存在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所以,通常会裁定公司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不过,劳动仲裁一般不直接处理社保费用的具体补缴金额和操作,而是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后续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另外,如果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给员工造成了实际损失,比如员工因无法享受医保待遇而自行承担了医疗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仲裁机构会根据具体的损失情况和证据进行裁决,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总之,劳动仲裁在处理员工告公司不交社保的案件时,主要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依法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