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纠纷解决包括哪些形式?


劳动关系纠纷解决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协商。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就纠纷问题进行沟通交流,自行协商解决方案。它是最基本、最直接的方式,优点是可以在不破坏双方关系的前提下快速解决问题。比如员工觉得加班工资没给够,和公司领导直接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补发工资,纠纷就解决了。这种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虽未专门规定,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尊重双方自行解决问题的权利。 调解。当协商不成时,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可以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也可以是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调解组织会站在中立的立场,帮助双方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调解成功后,会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按照协议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仲裁。若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由仲裁委员会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判决。这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判决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强制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