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的时效是一年吗?
我和公司产生了劳动争议,听别人说这类纠纷有时效限制,好像是一年。我不太确定,想问问是不是真的时效是一年啊?超过一年会怎样呢?我该怎么办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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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纠纷的时效通常是一年,这里所说的时效准确来讲是仲裁时效。仲裁时效就是你要在一定时间内去申请劳动仲裁,不然可能会失去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说,公司从今年1月开始无故拖欠你的工资,你从1月就知道公司这个行为侵害了你的权益,那么仲裁时效就从1月开始计算,你需要在明年1月之前去申请劳动仲裁。 不过,仲裁时效也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如果在这一年期间,你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比如找公司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像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比如公司承诺会支付工资,这些情况都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而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你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因为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你没办法及时去申请仲裁。 另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在遇到劳动争议纠纷时,要注意仲裁时效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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