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医疗期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生病需要长时间治疗,担心会因为请假影响工作。想了解一下劳动法里关于医疗期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能享受多久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我的权益又有哪些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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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说,在这个期限内,单位不能随便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的时长是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的计算方式是累计的。比如三个月的医疗期,如果从病休第一天开始在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三个月就算医疗期满;六个月的医疗期则是在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六个月算医疗期满,以此类推。 在医疗期内,员工是可以享受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的。根据相关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能保障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有一定的收入来源。 另外,当医疗期满后,如果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并且还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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