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感觉工作时间特别长,经常加班。我想了解下劳动法里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到底是多久,这样我也能清楚公司有没有违反规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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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法对法定工作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后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普遍适用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是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对于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上述法定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些规定,安排劳动者超时工作,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按照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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