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到期是否要收回?

我之前和租户签了租赁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讲,我是不是必须把房子收回来,还是可以继续让租户住?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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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是否收回租赁物是出租方的权利,并非强制要求。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租赁合同是出租方将租赁物交付承租方使用、收益,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合同。当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合同的权利义务在正常情况下就终止了。此时,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收回租赁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这表明从法律规定上,承租方在合同到期时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然而,如果出租方不收回租赁物,并且承租方继续使用租赁物,同时出租方没有提出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过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所以,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方可以选择收回租赁物,也可以选择不收回而形成不定期租赁关系。但如果选择收回,承租方就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返还符合使用状态的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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