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职了但是公司欠的工资不给该怎么办?


如果已经离职了但公司不给欠的工资,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确认和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事实。劳动关系简单来说,就是您为这家单位工作,单位给您发工资的这种关系。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有很多,比如工资单,这是最直接显示您工资数额和发放情况的东西;考勤记录,能证明您在单位的出勤工作时间;还有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像您参与项目的文件、和同事领导的工作邮件等 。 接着,在确认劳动关系后,您可以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心平气和地跟老板沟通,说明您应得工资的情况,看能否友好解决问题。 要是协商不成,您有几种选择。一种是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您的基本资料,然后去公司调查了解情况。如果情况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公司其行为违反了劳动法。若公司拒不执行,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强制执行。另一种是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仲裁就是由专业的仲裁机构来对您和公司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劳动仲裁一般效率比较高,能较快给出结果。 要是您觉得麻烦,或者上述方法都没有解决问题,亦或是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还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所以,公司拖欠您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为您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提供了法律途径。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