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被兼并后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被其他公司兼并了。之前这家物业公司有一些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比如小区卫生清理不及时、安保措施不完善等。现在我想知道,兼并之后,新公司对于之前物业公司的这些问题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我该如何维护自己作为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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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物业公司被兼并后,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公司兼并”这个概念。公司兼并指的是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使其他公司丧失法人资格,或者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 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这意味着,当物业公司被兼并后,合并后的公司要承接原物业公司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就像接力赛一样,原物业公司把接力棒交给了兼并后的新公司,新公司就得跑完剩下的赛程。 具体到责任方面,如果原物业公司存在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比如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卫生清理、安保等服务,兼并后的公司需要对此负责。业主与原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在公司兼并后依然有效,新公司要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业主发现新公司没有履行这些义务,比如卫生状况依旧没有改善,安保问题仍然存在,业主可以先和新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合同履行职责。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原物业公司存在侵权责任,比如因为管理不善导致业主财物被盗等,兼并后的公司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侵权之债也一并转移给了合并后的法人。 总之,物业公司被兼并后,兼并后的公司要全面承接原公司的法律责任,业主的合法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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