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特殊工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打算让部分岗位申请特殊工时制度,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情况。想了解下申请特殊工时都有哪些法律规定,比如申请条件、流程之类的,这样心里也有个底,以免自己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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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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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时制度是相对标准工时制度而言的,它是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工时制度。 目前我国的特殊工时主要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两种。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企业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或因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在申请条件方面,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在申请流程上,各地规定可能存在差异。一般来说,企业需要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申请说明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名册等。劳动行政部门会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未经审批擅自实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企业应当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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