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没请假生育津贴是否归个人?
我小产后没来得及请假,现在涉及生育津贴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种没请假的情况,生育津贴是不是还能归我个人所有。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是否有权利拿到这笔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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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妇女因生育或流产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的本质是对女性生育权益的一种保障,让女性在生育或流产期间有一定的经济支持。 在我国,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该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对于小产这种情况,属于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范畴,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 关于没请假的情况,这可能会涉及到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对女职工生育权益的保护。只要女职工确实是发生了小产的事实,并且参加了生育保险,就满足享受生育津贴的基本条件。 一般而言,生育保险机构审核生育津贴时,重点关注的是生育或流产的事实以及参保情况等。小产没请假并不影响女职工基于生育事实而享有的领取生育津贴的权利。不过,女职工最好在事后及时向单位说明情况并补办相关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这样也能确保用人单位顺利为其办理生育津贴的申领手续。所以,通常情况下,小产没请假生育津贴依然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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