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助金是由公司发放还是社保局发放?
我受了工伤,涉及到医疗补助金这一块。我不太清楚这笔钱到底是该公司给我发,还是由社保局来发。我现在很需要这笔钱来支付后续的治疗费用,就怕两边互相推诿,所以想搞明白到底该谁来发这笔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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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等情况下,为帮助其支付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给予的经济补偿。关于医疗补助金是由公司发放还是社保局发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在职工发生工伤并符合享受医疗补助金的条件时,大部分的医疗补助金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也就是社保局)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就要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医疗补助金就由公司来发放。比如,若职工发生工伤后,发现公司未为其参保,那么公司需承担支付医疗补助金的责任。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情况,如职工患重病或绝症,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这里的医疗补助费就是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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