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赔偿的每月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公司要和我解除合同。我想知道公司给的赔偿,这个每月工资标准到底怎么算呀?是按我平时拿到手的工资,还是有其他算法?我不太清楚具体规定,希望能了解明白这个赔偿的工资标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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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赔偿的每月工资标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您在一家公司工作,从解除合同往前推十二个月,把这十二个月的工资加起来,再除以十二,得到的就是这个平均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要是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那就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指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要是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概念: 应得工资:就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该得到的工资数额,不仅是实际到手的部分,还包括各种奖金、津贴等。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当地政府根据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这个标准。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统计部门统计出来的,上一年度该地区所有职工月工资的平均值,用于和劳动者月工资作比较,以确定经济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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