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我最近在南通考虑买套房子,看到有拆迁安置房价格比较合适。但不太清楚这种房子能不能买,担心会有法律风险。想了解南通拆迁安置房到底可不可以买卖,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展开


南通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一般来说,南通拆迁安置房满5年取得产权证后可以买卖。这是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也就是说,取得产权证意味着在法律上完成了产权登记,房屋产权具有了完整的法律效力,此时就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可以正常买卖。 另外,买卖拆迁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不过,如果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产证,按法律规定,此时房屋没有完整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 相关概念: 拆迁安置房:政府在进行城市建设等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比如房屋产权就属于不动产物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