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的拆迁评估服务有什么规定和要求吗?
我家这边最近要拆迁了,今天收到了拆迁评估服务。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情况,也不知道这种刚到的拆迁评估服务有没有什么规定和要求,它合不合法,对我有什么影响,我该怎么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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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评估服务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等进行评定估算的活动。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就明确了评估的价格标准和评估机构的资质要求。也就是说,评估机构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而且评估出的房屋价值不能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保障了被拆迁人的选择权,评估机构不是拆迁方单方面指定的,而是要和被拆迁人协商或者通过合法方式确定。 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时,要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依据《房地产估价规范》等相关规定,评估人员要实地查勘被拆迁房屋,了解房屋的状况、周边环境等因素。评估报告要详细、准确地反映房屋的价值情况。 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为被拆迁人提供了救济途径,保障其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刚到的拆迁评估服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人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评估过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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