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下班途中工伤有哪些新规定?

我每天上下班都要乘坐公共交通,最近听说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新规定了。我想了解一下,现在什么样的情况算工伤,认定的标准和流程都有啥变化,我得提前了解清楚,以防万一。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其特定的规定和条件。 首先,我们要明确“上下班途中”的定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它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简单来说,就是从工作地到你居住的地方,或者去和你生活密切相关的地方,只要路线和时间是合理的,都算上下班途中。 其次,关于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有两个关键条件,一是事故责任,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比如在交通事故中,你被交警认定为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二是事故类型,限定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另外,认定工伤的流程也很重要。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