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是怎样规定的?
我是做非全日制工作的,每次发工资的时间都不固定,有时候隔几天,有时候隔很久。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非全日制劳动报酬的结算支付周期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呢?我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保障自己按时拿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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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较为灵活的用工形式,它和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有所不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对于非全日制劳动报酬的结算支付周期,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给非全日制劳动者支付工资的间隔时间,最多不能超过十五天。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非全日制劳动者能够及时获得劳动报酬。因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作相对不稳定,收入也不像全日制劳动者那样固定和有规律,如果支付周期过长,可能会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经济状况。所以法律通过这样的规定,来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超过十五日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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