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是怎么回事?
我收到了残保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心里特别慌。不太清楚这个通知书意味着什么,是我在残保金缴纳方面出了啥问题吗?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不处理的话会有啥后果,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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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是由相关政府部门(通常是税务机关或者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发出的一种正式文书。它主要是针对那些没有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用人单位。简单来说,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当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缴纳残保金时,就可能会收到这份通知书。通知书中一般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比如未按时申报残保金、少缴纳残保金等情况。同时,会告知用人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比如补缴残保金、重新申报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如果用人单位收到残保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却不按照要求进行改正,那么首先会面临滞纳金的问题,这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其次,可能会对用人单位的信用产生不良影响。在一些地方,未按时缴纳残保金等行为可能会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后续发展。所以,当收到这份通知书后,用人单位应该重视起来,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避免产生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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