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安抗辩权下二期房款的给付义务是怎样的?

我买了套房子,约定分两期付款,现在付完一期该付二期了。但我发现开发商资金链好像出问题了,工程进度很慢,感觉房子可能没法按时交付。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基于不安抗辩权,二期房款的给付义务该怎么处理呢?
展开 view-more
  • #不安抗辩权
  • #二期房款
  • #给付义务
  • #房屋买卖
  • #民法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有权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在房屋买卖这种双务合同中,购房者按约定分期支付房款,开发商按约定交付房屋。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就您的情况而言,如果您有确切证据证明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工程进度缓慢可能导致无法按时交付房屋,您可以依据不安抗辩权中止二期房款的给付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您必须有“确切证据”,比如开发商公开的财务报表显示亏损严重、工程现场长时间停工等。 当您中止履行后,应当及时通知开发商。如果开发商提供适当担保的,您应当恢复履行。若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您可以解除合同。不过,如果您没有确切证据就擅自中止给付二期房款,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等。所以,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一定要谨慎,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