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怎样规定的?
我受了工伤,现在距离退休年龄不到五年了。听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退休年龄有关,我不太清楚具体规定。想问问,在我这种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情况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怎么算的,会不会减少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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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对于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规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方的实施办法。通常来说,为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当工伤职工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会按照一定比例递减。 以一些地方规定为例,如果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除外。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如果距离退休年龄还有四年,可能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会按照全额的80%来支付;距离退休年龄还有三年,就按照全额的60%支付,以此类推。 不过,不同地区对于这一规定的具体比例和细节可能存在差异。比如有些地区可能规定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才开始递减,或者递减的比例有所不同。所以,具体的标准要以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为准。工伤职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了解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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