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厂房出租需要交哪些税?


个人出租厂房涉及多种税,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比如您出租厂房每月租金收入为10万元,那么增值税应纳税额=100000÷(1 + 5%)× 5% = 4761.9元。不过,如果您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其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税费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地区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其他地区);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假设您在市区,按照前面算出的增值税4761.9元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4761.9×7% = 333.33元,教育费附加=4761.9×3% = 142.86元,地方教育附加=4761.9×2% = 95.24元。 然后是房产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所以前面例子中,每月房产税应纳税额=100000×12% = 12000元。 还有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每月租金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 - 20%) = 80000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80000×20% = 16000元。 最后是印花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所以每月印花税应纳税额=100000×0.1% = 100元。





